一般销售条件(CGV)
最后更新 : 15/10/2026 · By-Hoster — RNA W162005815
销售通用条款
前言
本销售通用条款适用于 By-Hoster 提供的服务销售。By-Hoster 为一家社团组织,协会登记号 RNA W162005815,企业识别号 SIRET 92395660100010,注册地位于法国新阿基坦大区。
本条款在下单前告知客户,接受本条款是合同成立的条件。适用于某笔订单的,是下单当日生效的版本。每个版本均注明日期并存档,并随订单确认一同以持久介质发送给客户。
仅法文版本具有法律效力。本译文仅供参考。
第 1 条 – 目的
本条款确定 By-Hoster 销售主机服务、相关技术服务及附属服务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。
第 2 条 – 服务的特性
By-Hoster 将服务分为三类,适用规则并不相同。该区分决定第 7、8、9 条的适用。
2.1 主机订阅
在确定且可续期的期限内提供主机资源:共享虚拟主机、VPS、VDS、独立服务器、托管应用、代理商方案。
这是一项持续履行的服务:它在整个订购期间持续提供。因此,资源的交付并不等同于订阅的完全履行。
2.2 技术服务
在下单前单独描述并定价的一次性工作:应用安装、迁移、配置、机器模板准备、特定参数设置、翻译,以及一般而言任何不包含在订阅内的工作。
这是一项一次性履行的服务:当所述操作完成并交付报告后即告完成。
2.3 域名
域名的注册、转移与续费,其费用转付给相应的注册管理机构,并受该机构规则约束。
每项服务的基本特性、价格和履行条件均在产品页面载明,并在付款前于订单摘要中重述。
第 3 条 – 下单与合同成立
客户在客户区选择服务。确认前,客户可查看订单摘要,其中载明每项服务的名称、价格、订购期限、所选选项以及应付总额。
任何产生额外费用的服务,均须在合同成立前向客户清楚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。 下单后不得在未取得客户新的同意的情况下增加任何附加费用。
订单在付款通过验证并接受本条款及使用通用条款后即为确定。
By-Hoster 以持久介质向客户发送确认函,载明订单内容、适用条款、有关撤回权的信息以及撤回标准表格。
在未付款、已证实的欺诈或存在严重违反使用通用条款风险的情况下,By-Hoster 可拒绝订单。
第 4 条 – 价格
价格以欧元(€)标示,不含增值税,因 By-Hoster 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(不适用增值税,法国《税法总法典》第 293 B 条)。
适用的价格为下单时生效的价格。价格变更绝不适用于已付费的期间。 变更会在相应续费日期之前告知客户,客户仍可自由关闭自动续费而不受其影响。
第 5 条 – 付款方式
款项于下单时到期支付,方式包括:
- 银行卡、Apple Pay 和 Google Pay(通过 Stripe),
- PayPal,
- 客户账户余额。
过期后续费的,保留原到期日期;已流逝的天数不予补偿。
第 6 条 – 主机订阅的履行
订阅在付款通过验证后、于产品页面公布的期限内交付。
由于订阅属于持续履行的服务,其激活并不等同于完全履行:按月订阅只有在订购月份结束时才算完全履行。
客户为消费者时,仅在其明确要求下,才会在撤回期届满前交付服务,适用第 8 条的条件。
第 7 条 – 技术服务
不包含在订阅内的技术服务,须在开始前由客户接受其描述与价格。
该描述应载明:
- 范围与预期结果:软件及版本、包含的操作、涉及的环境、交付物与功能测试;
- 价格,采用一口价或带有已接受上限的小时费率,以及包含的介入次数;
- 预定的期限或日期,以及客户为使工作得以进行而须提供的要素。
任何导致附加费用的范围变更,均须事先取得客户同意。
服务的完成以交付客户的报告为凭,其中载明已执行的操作与交付的要素。客户在发现任何不符合时应及时告知;未立即告知并不使其丧失任何法定保证。
技术服务可与订阅分开开具发票。该分开开票本身并不改变两份合同之间关系的性质:当技术服务附属于主机订阅时,对订阅行使撤回权将依法对附属服务产生效力。
第 8 条 – 撤回权
8.1 原则
消费者客户享有十四(14)天期限行使撤回权,无须说明理由,除法律规定者外不承担任何费用,依据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18 条。
就服务而言,该期限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算。
8.2 如何撤回
客户在期限届满前以明确无歧义的声明通知其决定:
- 通过客户区提交工单,
-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@by-hoster.com,
- 如愿意,可使用随订单确认附上的撤回标准表格。
8.3 撤回的效果
By-Hoster 向客户退还全部已付款项,最迟不晚于其获知撤回决定之日起十四(14)天,并使用与初始交易相同的支付方式,除非客户明确同意其他方式。
该退款不使客户产生任何费用,依据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24 条。
8.4 在期限届满前开始履行
客户可要求在撤回期届满前开始履行。在此情形下:
- 客户仍保留撤回权;行使时,须就截至其告知决定时实际已提供的部分支付相应比例的金额,依据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25 条;
- 若服务应其明确要求、并在其确认将丧失撤回权之后,已于期限届满前完全履行,则就该项服务不得再行使撤回权,依据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28 条第 1 项。
在线下单流程包含该项要求,因为服务在付款后即行交付。希望履行仅在撤回期届满后才开始的客户,请在下单前通过工单或电子邮件告知我们:届时交付将安排在该日期。
若履行在未取得客户明确要求、或未向其提供所需信息的情况下开始,撤回时不向其收取任何已提供服务的费用。
8.5 例外
撤回权的例外仅限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28 条规定的情形。存在例外时,By-Hoster 在下单前说明适用于相关服务的例外。
By-Hoster 不会为排除撤回权而将某项服务称为「定制服务」:每项服务均依据实际提供的内容予以定性。
8.6 适用对象
本条规定的撤回权适用于消费者。经营者身份依据购买的实际目的认定,而非依据下单时作出的声明。 某些经营者可依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3 条规定的条件享有该权利。
第 9 条 – 自愿提供的「48 小时无理由退款」保证
该保证是 By-Hoster 在客户法定权利之外额外给予的商业优惠。它不替代、也不削减这些权利。
9.1 目的
对于在产品页面明确标注为适用的主机订阅的首次订单,客户可在实际交付后 48 小时内,无须说明理由,要求退还初始订阅的价款。
9.2 范围
该保证仅针对订单摘要中标明的主机订阅金额。
不涵盖:
- 下单前单独描述并定价的技术服务(第 7 条):应用安装、迁移、配置、机器模板准备、翻译;
- 域名,其注册费用转付给注册管理机构;
- 现有服务的续费与升级;
- 账户余额的充值;
- 第三方许可与软件。
9.3 实施方式
- 在 48 小时期限届满前,通过客户区工单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@by-hoster.com 提出申请;
- 退款于 14 天内退至原支付方式,或经客户选择后以客户区余额形式退还;
- 一经同意退款,相关服务即停止并随后删除;
- 该保证按每位客户、每类服务各适用一次。
9.4 除外情形
若服务因使用通用条款第 11 条意义上已查实的滥用行为而被暂停,则不适用该自愿保证。该除外情形仅涉及自愿保证:它不剥夺客户的任何法定权利,也不赋予 By-Hoster 以惩罚为名扣留任何款项的权利。
9.5 与法定权利的关系
该保证不妨碍撤回权(第 8 条)、适用的法定保证,也不妨碍客户在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时的救济。客户仍可自由主张对其最有利的制度。
第 10 条 – 其他退款
在法定撤回与自愿保证之外,退款申请依照退款政策处理,该政策区分应退的退款与可选的商业让步。
第 11 条 – 暂停与解除
By-Hoster 可在下列情形下暂停或解除服务:
- 逾期未付款,
- 严重且已查实的违反合同义务行为,
- 滥用或非法使用服务,适用使用通用条款第 11 条的条件。
因未付款而暂停时:
- 数据在服务到期后保留 30 天;By-Hoster 会在暂停时,以及删除前 7 天和前 1 天,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,
- 该期限届满后,数据将被不可逆地删除。
暂停本身并不意味着客户已付款项即归 By-Hoster 所有。 财务后果另行评估,依据查实的事实与实际提供的服务确定。
第 12 条 – 续费与到期
- 客户有责任在到期日前续费其服务。
- 自动续费可随时通过客户区或工单关闭。
- 未续费的,服务到期并于到期后 30 天被永久删除;在此之前,客户可在客户中心续费,连同数据一并恢复服务。到期日早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,该期限仍为 90 天。
第 13 条 – 责任
依据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221-15 条,By-Hoster 就远程订立的合同所生义务的妥善履行,对消费者承担当然责任。若能证明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可归因于客户、归因于与服务提供无关的第三人不可预见且不可克服的行为,或归因于不可抗力,则可免除责任。
By-Hoster 负责的事项:
- 其所运营基础设施的提供与运行维护,
- 其网络与虚拟化平台的安全,
- 服务与下单前所告知描述的一致性。
- 客户发布或托管的内容,客户为唯一责任人,
- 客户在自身环境中安装并管理的软件,
- 客户授予访问权限的第三方对账户的使用,或客户未妥善保护登录凭据所致的使用。
本条款的任何规定,均不以排除或减轻 By-Hoster 违反自身义务的责任、或削减客户依法享有的权利为目的或效果。
第 14 条 – 不可抗力
依据法国《民法典》第 1218 条及法国判例,By-Hoster 在不可抗力情形下不对其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承担责任。
不可抗力中止义务的履行;但并不免除 By-Hoster 退还未提供服务所对应款项的义务。
第 15 条 – 知识产权
By-Hoster 网站与服务的内容(文本、图片、标识、商标)受法国及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。禁止任何未经许可的复制、传播或利用。
客户对其托管的内容与数据保留完整所有权。
第 16 条 – 数据保护
所收集的个人数据依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处理,具体条件见隐私政策与 GDPR 告知。
客户随时享有访问、更正、删除、反对、限制处理与可携带权。
行使权利请联系:contact@by-hoster.com
第 17 条 – 技术支持与包含的服务
每项订阅所含支持涵盖:
- 服务与客户区的访问,
- By-Hoster 运营的基础设施:虚拟化平台、网络、存储、供电,
- 客户区提供的功能:重装、快照、救援控制台、远程访问。
- 客户操作系统的管理,
- 客户自行安装或管理的软件的安装、配置与故障排除,
- 其数据的迁移及任何定制开发。
当故障源于其基础设施或其提供的功能时,By-Hoster 予以介入。超出该范围的,团队可无偿提供一次性协助——该协助不构成对未来的任何义务——或按第 7 条的条件提出技术服务方案。
第 18 条 – 投诉与调解
任何投诉均可通过客户区工单或电子邮件 contact@by-hoster.com 向 By-Hoster 提出。By-Hoster 确认收到并在合理期限内答复。
依据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第 L612-1 条及其后各条,消费者在先行以书面投诉直接寻求解决后,有权免费求助于消费调解员,以友好方式解决其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。
By-Hoster 正在办理消费调解员的指定事宜;其联系方式将公布于本页面,并应客户要求予以告知。
客户行使友好或司法救济,不得引致任何合同性制裁,也不得导致其服务被暂停。
第 19 条 – 适用法律与管辖
适用法国法律。
消费者可自行选择,向依法国《民事诉讼法典》具有地域管辖权的任一法院起诉,或向其在合同成立时或损害事实发生时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对于经营者客户,争议由 By-Hoster 注册地所在辖区的法院管辖。
第 20 条 – 经营者客户
第 8 条与第 9 条的规定,以及对法国《消费法典》的援引,适用于消费者客户。
经营者身份依据购买的实际目的认定。 下单时作出的声明本身不足以排除消费者身份。
第 21 条 – 期限、修改与版本
本条款在所订购服务的整个期限内适用。
By-Hoster 可对其进行修改。修改不溯及既往地适用于已订立的订单: 每笔订单仍适用其下单时所接受的版本,依据法国《民法典》第 1193 条。
对于进行中的订阅,任何修改至少在生效前 30 天通知客户。拒绝该修改的客户可在该日期前免费解除其订阅。
以往版本予以存档,并应简单请求提供。
联系方式
如需任何信息或提出投诉:
contact@by-hoster.com www.by-hoster.net